“2016年‘春暧花开’清溪赏花节”摄影比赛章程

2016-03-16

       清溪是一座美丽的城市,山好、水好、人情浓,不仅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麒麟制作承传,雕楼建筑等等人文风俗文化,每年早春,还有岭南珍品花卉——禾雀花的盛放,使清溪更具活力,更聚人气。为了展现清溪镇这一良好的生态景观环境与特色民俗风情,纪录其独特的禾雀花、短萼仪花、莞香树的自然生态景观,清溪镇人民政府、东莞市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2016年“春暧花开”清溪赏花节摄影比赛。
      一、主、协办单位
(一)主办单位: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东莞市摄影家协会
              (二)协办单位:东莞市摄影家协会清溪分会
      二、作品内容:(本次影赛设花卉类和人文类两个类别)
(一)花卉类
  今年本类为纯花卉类,即画面不出现人物影像,凡涉及有人文内容的均归放于人文类。拍摄主要以禾雀花为主,其它花卉,如短萼仪花、莞香花等也可。本类稿件可作色彩、PS等后期处理。
         (二)人文类
  1、赏花节期间的所有场面,包括盛放的花卉和人们各种不同的赏花情景。
 2、城市风光:反映清溪镇的城市建设、道路建设、工厂园区、学校、农民公寓、现代小区、商场超市等。
  3、人文史典:生活在清溪的人的精神面貌,文化典籍,习俗遗风等。
  4、生态景观:自然生态景观,森林公园,动植物,绿化,园林,瀑布,山溪,湖泊等。
三、作品要求
     1、画面要求新面孔,力求新作,以往获过奖的作品请不要再作为稿件交送。
     2、所有作品要求拍于清溪镇内。
     3、参赛作品一律以电子文件交稿形式参赛,(JBG5M以上),打上题目、姓名、联系电话;彩色、黑白、单幅、组照不限,组照不超过6幅;投稿数量不限。
 4、参赛作品必须保留原文件信息,获奖作者请在收稿期内将获奖作品的电子文件交给主办方,逾期的,视作自动放弃。
 5、作品的内容要求真实和文明健康,人文类照片仅可作裁剪、亮度、对比度、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。
      6、本次摄影大赛活动所有作品不收取任何费用,不退稿。
四、奖项设置:(获奖和入选作品 共60幅,奖金为税前金额)
金质收藏奖2幅:奖金5000元、证书(人文类、花卉类各一名)
银质收藏奖4幅:奖金2000元、证书(人文类、花卉类各二名)
铜质收藏奖6幅:奖金1000元、证书(人文类、花卉类各三名)
入选作品48幅:奖金300元、证书
     五、时间安排
 1、开镜式时间:2016年3月18日上午
    地点:清溪镇大王山森林公园
 2、创作时间:2016年3月18—4月23日
 3、截稿日期:2016年4月25日
 4、评稿时间:2016年5月上旬
    六、注意事项
1、参赛作品涉及肖像权、版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,主办单位有权对所有获奖、入选作品进行复制、展览、出版画册、光盘,不另付稿酬。
2、主办单位将对获奖、入选的作品统一调电子文件,凡不提供电子文件或所送电子文件达不到规定输出精度的,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入选资格,并由评委评出的备选作品递补。
4、投稿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、丢失或迟到、未到的,相关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。
5、凡参加比赛者视同承认本赛章程,主办单位对本次比赛拥有最终解释权。
    七、收稿地址
      收稿单位:东莞市摄影家协会
地    址:东莞市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4楼414室
   联 系 人:莫先生  饶先生
收稿邮箱:503471250@qq.com
联系电话:2231287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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